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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案五)家宴(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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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前沈碧英忙着宴会的事脱不了身,便差了霜秋来将那三封信都送了过来。夏宝珠和唐青柳将三封信平摊在桌上挨着仔细检查。

三封信的字迹均不相同,落款也都不一样。第一封信的落款是“吴摊”,第二封信的落款写着“野雁”,第三封信的落款便是他们早上看过的“傅薄幸”。

若不是真的死了人,唐青柳都快觉得这三封信真的是恶作剧了。毕竟这三个落款上写的人都是死人。“吴摊”是个好赌的飞贼,因为手特别快,所以道上都管他叫顺哥,两年前因为被云洲最大的赌场抓到他出老千,砍了一双手后没两天就死了;“野雁”则是一名擅长用毒的女子,她自负美貌,便常常勾搭有妇之夫,后被一官员看上纳她为妾,结果遭到原配妒忌,五年前被一杯毒酒给药死了。

他们仨唯一的共同特点,就是在江湖上有些名声。只是不知为什么凶手要用他们的名字作掩护。

眼见三个的笔迹都不同,唐青柳有些紧张地猜测:“姐姐,这别是个团伙作案吧?”

“这是同一个人写的,只不过刻意换了字迹,”夏宝珠解释道,“大哥和二妹妹都说过的,字好不好看,笔划上最不好把握的就是撇捺。你看这三封信上所有的捺的收笔,笔锋都是一样的。所以能肯定这是一个人写的。”

唐青柳再次拿起两封仔细看了起来:“还真是这样!姐姐你好厉害啊!这都能看出来!”

“爹爹希望我继承他的字画店,所以教过我一些看字画的本事。只是我无能,也就堪堪学了些皮毛,”夏宝珠又拿起信封,“若是爹爹还在就好了,我对纸和墨水实在是没什么研究,最多也就看得出三个信封和三张信纸分别都是一样的材质,至于墨水,完全没有想法。”

唐青柳真心夸道:“这已经很厉害了姐姐,我反正是什么也没看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