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闲很小的时候就喜欢卫韶了。
其实这也挺正常,毕竟时常看见,又对比明显。
她回忆了一下,脸上略带几分嫌弃道:“大郎和二郎半点没有继承姑姑姑父的美貌,又笨嘴拙舌,连句好听的话也不会说。我喜欢三郎不是很正常吗?”
她十分理所当然,说出的话就跟刀子一样,扎在高琛的身上,“三郎不论相貌才华,都要甩开你十多条街,他又有能力又有手腕,去了豫州也能压住地头蛇,好好施展自己。他俊美多情,又自小体贴阿姑。”
“你呢?你连自己的亲叔叔都不知道拉拢,我阿耶阿姑如此栽培你,还不是看在我的面子上。他们希望我未来的夫婿能干聪明,所以在你身上灌注心血,谁知道朽木不可雕,烂泥难糊墙,你就是个废物。”
“废物也就罢了,还处处疑心我。我若真有那个心,你以为,我找不到心仪的入幕之宾吗?”
阮闲脸上满是鄙夷之色,边说,边松松懒懒地挽住阮筝的手臂,问道:“阿姑,没想到你知道啊。那你说,我和安阳,你最喜欢哪个?”
阮筝:“……”她不想回答。
阮闲却是不肯罢休,她觉得自己一点儿也不比安阳郡主差!而且她还是阿姑的嫡亲侄女儿,难道在阿姑心里,还比不上安阳不成?
阮筝无奈叹了口气,倒没说更喜欢谁,只道:“若非先帝赐婚,我和你姑父原本就想让你嫁给三郎。”
哇地一声,高琛一口血呕了出来。
他死死地瞪着阮筝姑侄,贱人!贱人!!
阮闲恶狠狠道:“你再拿这种眼神看我阿姑试试?信不信我让宋清挖了你的眼睛!”
宋清沉默不语,手上却极为利索地取出了剜腐肉用的短刀。
高琛吓得面色发白,压根控制不住身体的抖动。
不一会儿,空中弥漫起一股尿骚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