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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我读春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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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刘定远的话,李攸不禁一阵心酸,因为刘定远不提这事,他都已经把那群,五个人才有两把锈迹斑斑的长枪,甲胄更是完全没有的填线炮灰给忘了!

“都没有人没在意过他们吧?”

“是,按军制,郡兵,是由本郡的军户组成,出征时需自备衣食,没有军饷。”刘定远道,“各州的团练使全都有自己的家丁,而刺史或太守的升迁,需要的是上缴更多的赋税,而不是属地兵强马壮。所以,郡兵是爹不疼,娘不爱。”

李攸认为,想要从根源上改变军户们的困境,就得先解决军费的问题,但由于向兵部请款不太现实,所以只能自己想办法赚钱。

而先前的砖头,这就是个赚钱的玩意,越州四姓愿意花大价钱来买,别的地方的大户肯定也愿意。

除此之外,锋利、坚固的刀具,在这个战乱不断的时候,也是抢手货。

当然,想要让大户们都慷慨解囊,李攸认为,至少需要先把水排法搞出来,大大提高冶炼的效率,然后再砌一个高炉,冶炼硬度更高的钢,再以此为制刀的原材料。

因为,灌钢法弄出来的刀,虽然比大魏现有的刀先进不少,但在实战中,还是太容易崩口了。

但水排和炼钢,都是大工程,李攸并不想在越州弄,因为他在越州并无势力。如果刚建好,他就被调往它处,那这俩聚宝盘,就指定是他人的嫁衣了。

所以,李攸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水排和高炉,还是在十公主的娘家益州,动工建设为好。

主意打定,李攸便修书一封,打算让秋兰带回建康,交给十公主。于是,他绕路去了趟灶房,把给秋兰疗伤的中药一块端上,再去敲门。

但他刚到门前,就听见里面传来“唔~”“唔~”的呻吟声。

“秋兰!”李攸大骇,一脚踹开门冲了进去。只不过,门刚被踹开,李攸就发现,是自己误会了,秋兰正好端端地斜靠在**,立起的双腿上,放着一本书,床边的梳妆台上,放着半只鸡,而此刻她的右手正拿着一只鸡腿,在嘴里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