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代孕基地回来后,南笙接连几天都心神不宁。
“亲爱的,最近身体欠安?”老公捏着老婆白嫩的脸蛋,打趣着。
“没有,只是有些心烦意乱。”
连着几个晚上,她都在迷迷糊糊中做着噩梦。
一个年轻女子跑过来:“孩子,给妈走,我才是你亲妈。”
“不行,这孩子是我的,我从小把她养大,一把屎一把尿,操碎了心。”南笙将娃紧抱在胸口,生怕对方抢了去。
“她在我肚子里一点点长大,又从我肠子里爬出来,为了生她,我疼了两天两夜,到现在还落下病根。”对方理直气壮,咬牙切齿。
“你只是生了而已,孩子长得像我,像我老公,你只是提供了土壤,种子和原材料都是我们的,钱你也拿了,凭什么说就是你的。我有协议,出生证明,有户口本。”南笙不甘示弱。
“没有我的肚子,哪来的那些七七八八的东西。”对方气势汹汹,一副谁生谁有理的架势。
“你胡说八道,你背信弃义,你恬不知耻!”
“你······你还知书达理,知识女性,呸。”
......
当事人小娃娃扑闪着一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人是人他妈生的,妖是妖他妈生的,我是谁生的?
二人吵得不可开交。
无奈,对簿公堂。
中年法官身穿法袍,冷峻严肃,坐在高高的审判台上,居高临下地审视着芸芸众生。
法官:何为生母,受孕,怀胎,分娩,此乃孕生母亲,也称作生母。
南笙,卵子的提供者,卵母,遗传学上的母亲,你们二者皆为母亲。
都可以认定为母亲?
和别人共享孩子?
南笙慌了神,辩解道:“法官大人,我们之间有协议,而且支付了高昂的费用。”
法官摸了摸并不存在的胡子: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但由于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法庭认定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