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初明撇撇嘴。
“现在谁有你忙,中缅两边都是红人。
你快去吧!我要在魔都住上几天,从和你住在一个宿舍以后,我就没有一天好日子。”
时彦失笑,扬扬手机。
“知道了,一会我给你分账,我要去赶飞机,去晚了,许司一要杀人的。”
时彦的缅语最近突飞猛进,以前是只会说,带一点口音他听着都有点吃力。
现在可好了,不仅能听懂方言,连缅语也能看懂了。
而且阿龙还带着他在北缅做起了生意!帮人盖房子!搞基建!
原本拉翡翠的线路是满满的翡翠从密支那拉到中甸,空车回去。
现在是翡翠拉到中甸,又装了满满的水泥、黄沙和红砖回去。
本来在华夏便宜到不行的建筑材料,到了北缅直接翻了一倍。
时彦和阿龙两头一算,居然比以前的受益要翻了一倍不止。
现在密支那的人已经完全把时彦当成了自己人,还有许多人都会用华语和他打起招呼,更是有不少人想把女儿嫁给时彦,让他入了北缅国籍,一口气能娶回家好几个!
这样的要求时彦不敢回答,每次只能干笑一下,撒腿就跑。
许司一着急叫时彦过来,是有一个老叔叔想要把密支那富人区的一个店铺转让给她。
北缅本来就是翡翠源头,但是这里开翡翠店铺,确实不是个好选择。
大部分人往上数几代都在矿场工作,况且本地人根本不买翡翠啊!
这家店唯一的好处就是在富人区边上,一直没遭到战火波及。
即便如此,人家现在也想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毕竟每个国家的边境都是不知道哪一天,忽然就又打起来了。
其实许司一并不想在北缅接手那么一家店,作为从小在北缅长大的她,她更清楚北缅人喜欢的是黄金,而不是翡翠。
黄金无论在盛世还是乱世,都是货币,而翡翠这样的东西,是身份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