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萨克语中,我喜欢你。
直译成汉语的意思是,我清楚地看见你。
遇见黎清雾的那天,我骑着马去打猎,顺手救了她。
白白净净的小姑娘在灰扑扑的人群中发着光,想不被注意到都难。
她笑起来,眉眼娇矜,大大方方,一点也不忸怩。
十八岁时,情情爱爱大过天,连黎清雾也无法例外。
她大胆告白时,头发被裹着黄沙的风刮起,笑开了,嘴角微微咧起,那双眼睛却格外灵动又澄澈。
“苏霁北,谈恋爱吗?跟我。”
我喜欢她,钦慕她,恨不得把一颗心掏出来给她看看。
如果说,对视是人类不带情欲的精神接吻。
我想跟她对视。
也想跟她接吻。
分别那天,我心尖尖上的姑娘说从来没有爱过我,我的一颗心被刺得鲜血淋漓。
少年心高气傲,我嘴唇咬出血,对黎清雾说了最恶毒的话。
“别再出现在我的面前。”
“否则,我一定会弄死你。”
那一刻,我是真的希望她一辈子都不要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我果断得像个大人一样,坚决地走出牧场,去外面的世界成长,非常清晰地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直到十年后,再次看见那张脸,我的一颗心急遽失控地跳动着。
这才明白,我从未放弃过爱她,只是从浓烈变成悄无声息。
我也想过报复,让她收回当年说的那些话,后悔离开我。
可当我看到她似乎过得一点都不好时,心里的那道围墙便轰然倒塌。
在片场,我紧赶慢赶,还是看到了跟罗珊厮打在一起的她。
额角汩汩冒出鲜血,她那么爱漂亮,肯定哭得梨花带泪。
我买药赶了回去,就撞见江祈年为她拭干眼泪,细细安慰。
像是心头蹿起的火苗被突然浇灭,我嫉妒地发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