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少了一位故人!”云烨嘟囔着把手里的苹果塞到旺财的嘴里,何邵不能吃了,旺财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非常的能吃,不过到底没有老旺财大气,老旺财吃果子从来都不吃果核。从来都是啃一圈子最肥美的果肉就算完事。
既然答应何邵去给他吊孝,那就提前准备一下才好,孙先生现在彻底的成了神仙,他老人家说谁什么时候死,绝对不会让你多活过一天,所以现在找他老人家看病的都是超级富豪和勋贵,老先生不喜欢,九十岁的人了,依然会进入到秦岭深处,给那些山民看病,在山里一停留往往就是小半年,按他老人家的说法就是,那才是救死扶伤,勋贵富豪死一个少一个,自己不事生产,反而要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让人伺候,死掉一个百姓的担子就轻一分,不知道老人家这样激烈的看法是从哪里来的,估计是看云家豪奢的不像话,故意说的。
云烨低头瞅瞅自己的打扮,没有太过分啊,青色的棉布做的衣服,脚上踩的布鞋还是铃铛亲手做的,以前还喜欢在腰里挂一个玉牌显示一下身份,现在从头到脚除了一个乌木簪子,什么装饰都没有,怎么就醉生梦死了?
早上一碗稀粥,两包子,中午一碗面条两瓣蒜,晚餐更是可怜,只有面条没有蒜瓣,辛月嫌吃了蒜瓣子嘴臭。大将军把日子过的连大混混都不如,怎么满世界的人都在嚼云家的闲话?
辛月的头上已经有白头发了,那日暮的头发依旧乌黑发亮,人老了,越发的喜欢打扮。蜀中的轻纱披在身上穿了等于没穿,粉色的胸围子都若隐若现的,再配上两只长杆子的金步摇,说她今年只有三十岁都有人信。
云家的名声有一大半都是被那日暮败坏的,辛月只要说起来就咬牙切齿的,和她闺女站在一起那里是母女,根本就是姊妹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