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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章,拍死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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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仲不时将脑袋露出来,观察着岛屿边缘的情况,杂乱的海滩上,似乎没有一人,让人感觉格外地恐怖。终于,他登上了海岸,带着浑身的水痕,踩着泥浆,躲避到了一块大岩石的后面,而在岩石的那面,就有许多的灌木丛。

“哈哈哈!小子,你真能活啊!”说着话,从岩石的背后冲出了两名士兵,每人的手里都是一把刀,左右包围上来。

毛仲没有奇怪,要是在海面上游泳了数十分钟还不被发现,那是奇迹,所以,他没有动。

很明显,俩叛军发现毛仲的时间已经不短了,如果他们带弓弩的话,说不定,毛仲已经被射穿了好几回。

毛仲暗暗后怕。

“出来,小子!”两个叛军士兵得意洋洋地过来,堵截在了毛仲的背后。因为有岩石的遮掩,一丈余高,他们估计,猎物不可能逃脱。

可是,这里居然没有人!

俩叛军士兵正在怀疑自己是否眼花了的时候,嗡的一声,一颗石头从岩石的那边飞了过来,嗡,又是一颗。石头之大,可拳头,准确无误地砸到了俩家伙的脑袋上。没有铁盔的普通士兵,顿时惨叫一声,抱着了脑袋。

毛仲出现在岩石的上面,飞身而下,用匕首切断了两个叛军士兵的咽喉。

绝对不能让敌人知道自己的行踪,所以,毛仲将俩家伙拖进了浓密的草丛里,然后,剥取一套衣服,自己穿了。转眼之间,就是一名叛军士兵。

他观察着太阳的射角,悄悄地休息,恢复着体力,也等待着出击的机会,选择白天作战,当然是十分惊险,可是,也只有出奇,才能制胜!

三十分钟的时间里,他潜伏在草丛里观察,每隔十分钟左右,就有一队叛军士兵的巡逻队经过。可见,叛军的警惕性也很高。

他将一名叛军士兵的腰刀拴到自己的腰里,再次检查了行装,开始行动。岛屿南部的道路情况,他不是多熟悉,可是,浓密的芦草荻花,可以遮掩许多形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