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公元一八八八年初春的清晨,阳光明媚,气候温润,清爽宜人。
因为时间还早,“阜康钱庄”广州分号还没有开门营业,可这时的门前,却已经有一位衣着华丽,光彩照人的翩翩少年郎站着哪里,静待钱庄台门营业了。在少年郎的身侧,堆放着好几个,足有一人多高的大皮箱子。
这位少年郎是从哪里而来没人知晓,甚至都没人看到他是怎么来到“阜康钱庄”门前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事,从这位少年郎的衣服用料得考究,手工得细致程度来看,应该是哪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少爷没错,可是这位小少爷这会怎么就他自个一个人站在着呢?这家的下人都去干什么了?竟敢让自己的小主人一个人站在这里?
“唉,这年头啊,奴才也越来越不听话了。”看着孤身一个人站在“阜康钱庄”门前的少年郎,街道上的路人纷纷为少年郎鸣不平,都以为使唤奴才被着主子逃了。
您猜得没错,这位翩翩少年郎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上一卷我们都管他叫兴华同学,不过嘛!在本卷以后的卷章里,我就要改口叫他兴华少爷了。
要说这兴华少爷啊,心思还真缜密的紧呢。这不,在来之前,姚兴华就预先蓄了近一个月的头发,然后到理发店剪一头标准的“辫子发”,又在当地有名的裁缝铺——“金顶针”赶制了三套苏绣的马褂。所以,当兴华少爷穿越时空来到清末1888年的广州街头,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不过就算这会他穿着一身现代装束站在那里,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大碍,只不过会被当地民众起响亮的外号而已——“二鬼子”。
另外在这里解释一下“阜康钱庄”,阜康钱庄的老板,就是胡雪岩,不过,在1888年的广州,是否有分号,我就不得而知了,不过这是时空穿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