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韵匆匆忙忙出了门,留下叶凡照看店面。
沈韵不带叶凡去见佘健,主要是怕爱惹事的叶凡在佘健面前折腾出一些额外的事来,那到时就不好收场了。
而且,她把叶凡留在店面,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叶凡这犊子有一股子野性和邪性,说难听一点叫倔或犟,说好听一点叫生猛,他那眼睛一瞪,自有一股逼人的悍匪之气,吓住或镇住一两个小混混,真不是难事。
当然了,这混蛋如果犯起性子来,也绝对是一件很头痛的事情,沈韵就常常被他气得七窍冒烟,偏偏这犊子还满口犯浑的道理。
先不扯这些,回到店里。
沈韵走后,叶凡又猫到了电脑前,一边吧唧着烟,一边玩着游戏。
两盘游戏玩完后,沈韵还没有回来,而天色已经暗下来了。
“也该来了吧。”
叶凡伸了一个懒腰,拎着一条凳子出了收银台,走出门口,坐到了门前的坪里。
他自然不是坐在这里看风景,而是觉得那叫吴三的黄毛青年如果真要来找麻烦的话,一般会挑着这个时候来。
一是因为警局现在都下班了,很好折腾事。
二是因为现在正是吃晚饭的时候,折腾完以后,可以叫猪朋狗友一起去海吃胡玩。
还真被叶凡猜中了。
没过多久,一辆面包车冲进了坪里,一脚急刹车以后,车里跳下来四个人,领头的正是那黄毛青年吴三。
而最后下车的那一位,约二十七、八岁,身板精壮,光头,满脸横肉,一看就不是善类。
“坤哥,就是这小杂种坏我的事,他m的还差点废了我的命脉。”吴三手指着叶凡,满脸狰狞向那光头说道。
这光头是吴三的堂哥,叫吴坤。
此时,他两眼鼓得像灯笼一般,满脸凶悍瞪着叶凡:“在下天明区谢大将手下吴坤,兄弟混哪条道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