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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章 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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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章 得失

手无寸铁的农民,想起义,想造反,第一件要做的事是什么?

自然是抢劫。抢官府,抢大户,有时也抢抢老百姓,抢来米粮钱财和兵器,一来让自己活下去,二来壮大自己的力量。一直要到势力稳固难以动摇的时候,才会金盆洗手,脱下强盗的血衣,披上一件时代主流的正统外衣。

沛公刘邦现在只算得上是一个小强盗而已,不抢,怎么活?

萧何渐渐适应了自己从郡吏到强盗军师的身份转换,开始筹划起抢劫事项,目标自然便是四周秦兵势力较弱的郡县。

刘邦的人手不多,力量也很弱,但可幸的是樊哙、夏侯婴都是难得的猛将,再加上此刻大秦各地人心思变,秦兵士卒们防守大多出工不出力,短短两月间,竟也被他们先后攻取了丰邑、胡陵、亢父、方与等地。尤其是丰邑,是附近有名的大粮仓,仅此一郡之所得便可供给刘邦目前所有的军队吃半年。军队士气大振,从三千人又扩张至了五千人。

可见,强劫对于强盗来说才是正道。

这段时间,我一直呆在沛县。刘邦出门抢劫前把卢绾和五百兵卒留了下来,以作防守之用。那四百骑兵也仍跟着我,骑兵这一兵种最不善攻坚,若用来攻城,简直是糟踏,倒不如留下来,以备不时之需。

刘邦一走,我毫不客气的夺了卢绾的权,把那五百兵卒的训练和指挥权交到了审食其和哥哥吕泽手里。卢绾这孩子,人品不算坏,但性子浮滑胆小,算不上是一个人才。那五百兵卒在他手里绝对属于浪费,与其信任他,还不如选择信任一直跟着我的审食其。

而卢绾也没敢多吭声,胆子小是他的致命伤,足以让我吃定了他。

我不喜欢住在县衙,但因为原先住的大屋已毁,便只得搬回了父母家。好在父母家离县衙本不算远,我每日可以轻松的往来于工作地点与家之间,似乎倒找回了一点上一世上班族的感觉。而因为樊哙的出征,生产刚数月的妹妹吕须也搬了回来。除了远在咸阳的二哥,多年来,一家人难得地凑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