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抗日之侦察连长

第十章 复仇行动

字体:16+-

第十章 复仇行动

法官严肃地:丁默存,你的供述称,当晚所盗窃的财物交给辛苦保存,这个说法没有证据支持,也无法自圆其说,此证言不成立,本庭不予采信,另,丁默存已涉嫌诬陷他人,其罪名成立,故此,在量刑时将诬陷罪考虑在内。

大律师立即趁火打铁:尊敬的法官,基于丁默存已经两次说谎,其他不利于辛苦的任何证言,都可以视为无效,因此建议,当庭无罪释放辛苦。

法官:同意辩护律师的提议,辛苦,准予无罪释放,

“慢——”丁默存的辩护律师终于说话了:“本律师请求发言。”

法官:同意,请简短发言。

丁默存的辩护律师:一,我的当事人与辛苦在小学就是同学,一直视辛苦为大哥,对辛苦也一直言听计从,从小学开始,我的当事人就有家不回,混迹于社会,与辛苦的教唆不无关系,请法庭追究辛苦的教唆之罪;二,我的当事人虽然犯了入室盗窃之罪,所盗财物已经交给辛苦保管,虽然法庭未予采信,但在,被盗财物没有搜到之前,不能释放辛苦,

法官:第一条无凭无据,只是你个人的妄加推测,纯属无稽之谈,这条发言有损律师形象,本庭不但不予采信,还要对你提出批评。第二条,请警长予以解答。

警长:尊敬的法官,虽然,丁默存拒不交代被盗财物的下落,但是,我们的侦探通过缜密侦查,和审讯他的同伙,我们已经获得藏匿财物的具体地点,随时可以取来,只是想给丁默存一个机会,如果丁默存仍不醒悟,将罪加一等。

丁默存转身吼道:“混蛋,你们出卖了我?”

六个同伙齐声说:“老大,我们没有,”

法官拍了一下案桌:请被告丁默存注意你的言辞,当庭威胁他人,罪加一等。

警长:法官大人,丁默存极其狂妄,性质恶劣,是个不可多得的反面教材,生子莫如丁默存,对于这样一个社会渣滓,请法官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