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几个不长眼的混混
孟丽晨看了眼身后的一位警察,那警察点了点头,从身上取出一面锦旗。
锦旗上写着“三好市民”这四个大字。
房间内,所有的人看到这副锦旗,全都愣了一下,包括苏雪晴。
“这锦旗,是送给余秋风的,我们公安局为了奖励他帮我们破获一件命案。”
“所以,特意给他颁布了这面锦旗,还有三万块钱现金奖励。”
孟丽晨说着,又让另外一位警察拿出了那三万块钱奖金。
保安室内,所有的员工看到那三万块钱,全都羡慕不已。
三好市民奖啊!整个市区,一年也就十个名额而已。
要知道,有了这个名头,只要在苏杭市的公司工作,待遇福利就会好上一倍!
有多少人做梦都想得到,没想到,余秋风才刚来上班没几天,就得到了!
还有那三万块钱,那可是相当于他们工作半年的存款!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余秋风,全都羡慕的不得了。
上一次,警察来集团把余秋风带走的时候,已经在集团内产生了不小的影响。
很多人都在私下议论余秋风,认为他犯了什么事。
现在看来,原来是协助警方办案去了!
余秋风看着这四个大字,心里头有些纳闷,自己什么时候就帮助警方破案了?
其实,孟丽晨也更纳闷,上次废弃汽车修理厂的那一件命案,警方一直查不出最后的凶手。
而余秋风那天又恰好告诉孟丽晨,说他其实看到了杀人过程,而那个杀手,就是来灭口的。
正好那个杀手,又在那次车祸中死了,找不到真正的雇主。
警方无奈之下,迫于压力,只好把那杀手拿出来顶罪,平息受害人家属的怒火。
所以,顺理成章,余秋风就成为了破案的关键。
而且,周局长也不知道怎么的,决定给余秋风颁布一个三好市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