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达鲁花赤
“达鲁花赤”,是这个朝代特有的官名。蒙古语“镇守者”的音译。元代的地方行政机构路、府、州、县,以及非蒙古军的万户府、千户所均设有此官。
饶州县的“达鲁花赤”便是巴尔思。
崔青风知道尹力已经倒向文奎一边,父辈的“友谊”宣告破灭,便把眼光盯上巴尔思。然而,作为崔青风这样的小人物,要想从巴尔思那里捞点好处,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世路难行钱作马。
这天,崔青风怀揣一块金砖,还带了贴身丫环小玉,乘着马车前来巴尔思府上拜访。巴尔思生得虎背熊腰,头发微卷,典型的战斗民族子孙。
“大人,草民崔青风特地前来拜见!”
巴尔思原本是半躺在太师椅上的,听说有地位卑微的汉人前来拜访,便把微闭的眼皮开启了一条缝,乜斜着眼问道:“来人何事?”
“小人乃掌管文家村和刘家村的里正崔浩之子崔青风,此番前来实有冤情相告,乞求大人为草民作主。”
“哦?你为何不去找尹力尹县令?”
巴尔思有些不满地斜了崔青风一眼,看见这厮正从袖口掏出一块金灿灿的金砖放在桌上。金砖散发的光芒有些眩目。
有了金砖铺路,当然一切好说!
崔青风便把文奎收回土地说成“兼并”,收编黑水寨土匪说成“壮大私人武装、意图谋反”,反正能有多坏就有多坏。
最后得出结论,此人要是不死,天下必将大乱!
更让巴尔思生气的事,却是文奎即将结婚。他怒道:“你说什么?文奎准备结婚?他女人的**权为什么不给我?!”
崔青风见时机成熟,献媚道:“大人,小人的丫环小玉还是个雏儿,奴才愿把她的**权献给您。烦请大人千万要为小人伸冤呐!这可是杀父之仇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