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未成年人保护法?
秦王政二十一年腊月二十日,连日的雨雪终于结束,安陆在冬阳普照下,气温开始回升,前几日窝在家里避寒的士伍农夫们,也纷纷开始出门活动。在他们闲谈里占据头条的,自然是前几天震惊安陆全县的“朝阳里吏通贼盗墓案”了!
安陆县城县狱内,在经过狱掾喜连日审讯后,这场案件基本尘埃落定,落下了帷幕……
这起案件中,湖阳亭亭长黑夫,一手发现了匿名投书的真相,并顺藤摸瓜,擒获盗墓贼人和里吏败类伯毋。他作为重要的证人,连续几天都被传唤到县城,参与案件审理。
审讯中,喜大人依旧正常发挥,精确地遵循秦律的条款,抽丝剥茧,贼人们在他连续的询问中败下阵来,纷纷供认了自己的罪行,就算抵死不认的,也在密密麻麻的证据面前低下了头。
其中,当属那个冒名为“敞”,实名为“猩”的盗墓贼头目罪行最为恶劣。
据喜查证,这个“猩”本是南郡江陵县公士,数次在夷陵、江陵盗掘楚墓,被人举报后,他抛家弃子逃到了新市县。在新市山林里藏了几个月后,猩更易名号,自称“敞”,开始重新组织盗墓团伙。他们昼伏夜潜,祸害了新市、安陆不少墓葬,而安陆的斗辛墓,是最大的一次作案……
猩的几个同伙,除了少年兴和那个死掉的倒霉鬼是楚人外,其余都是秦人,或是和猩一样的逃匿游荡者,或是附近的穷汉。这三个秦人,最后都因“盗发冢罪”,被判处“黥为城旦”,也就是面上刺字,加入安陆县的工程作业大队,而且没有刑期,是永久性的……
至于猩本人,作为这起盗墓的组织者,他的罪要更重一些,除了“盗发冢罪”外,还有“将阳”、“累犯”、“教唆”等罪名,数罪并处,最后判了秦律里较为残酷的刑罚:车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