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士可杀,也可“辱”(1)(1/3)
中华民族是一个尊崇“忠、孝、节、悌、义”的民族。气节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的士人视气节为生命,或更甚于生命,大有“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精神。因此,“士可杀不可辱”也便影响着世代的“士”人。但是,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无论如何都该珍惜。如果道义比生命重要,那么舍生取义便无可厚非,但如果生命比道义更重要,就可保全生命,而不应盲目地去追求“士可杀不可辱”的境界。
忍辱含垢勾践复国成功
在中国历史上,政治斗争,军事斗争乃至争权夺利的斗争层出不穷。尤其在春秋战国之际,国之兴亡更是瞬息万变。作为国君“国在人在,国亡人亡”是一种气节,但是“国在人在,国亡人亦在”又何尝不是一种智慧呢?留得青山在,还怕没柴烧?忍受暂时的屈辱,磨练自己的意志,寻找合适的机会就会有反败为胜的可能。
春秋战国时期南方的吴楚两国,是世仇。由于不愿楚国向中原扩展势力,吴国常常攻打楚国,楚国就设法把越国扶植起来,以对付吴国。越地在吴国的南方,越与楚是盟国,它要发展,只有向吴国扩张。所以,两国在春秋晚期多次交战,同时也拖住了吴国的向北发展。
吴国在阖闾九年(公元前506年)进入楚国,攻卜郢都(今湖北省江陵纪南城)之战争中,越国曾乘机进攻吴国,迫使吴国急忙退兵,阖闾由是更怨恨越国,乃于阖闾十九年(公元前496年)率吴国大军攻打越国。结果大败而归,国王阖闾受伤而亡。这样旧恨新仇,两国的积怨也就越来越深厚。
阖闾死后,太子夫差即位。夫差一心要报越人杀父之仇,于是专门派一个人立在他的院子里,只要夫差一出去或进来,经过院子,这人就对他高声喊道:“夫差,你忘记越国杀你父亲的仇了吗?”夫差必回答说:“是,不敢忘!”这就是夫差为报父仇而设“庭训”(见《左传》定公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