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行乞
作为“大明公民”,需得在官府那儿报备。
人要登记黄册,土地要登记鱼鳞册,此二册俱由官府存档。
而百姓家中,还需留存官府根据以上两册开具的户帖,以备查勘。
这户帖相当于周秦川穿越前的户口本,而且更详细。
不但要记录籍贯、丁口、出生年月,还要登记家庭财产。
家庭财产记录得异常详细,田产、房产、大牲口等等,事无巨细,全在上面。
比如有正房三间,碾房一间,下等薄田一百亩,驴一头,牛一头等等,方便官府据此征收税赋。
户帖除了方便征税,还管着人口迁移。
若要出远门,没有功名之人,得拿着户帖,去找里甲开路引,再到县里用印,方能上路。
不如此的话,路上一旦被官府查到就是下狱。
当然了,如此严的规矩,也就是国朝初期方能做到。
仁宣之治后,大明经济不断发展,人口流动大大增加,管得也就没这么严了。
平时除了地方要冲、边口关隘外,已经很少查路引了。
内地则大多要遇上叛乱、追捕逃犯等特殊情况,才会临时查验。
如今官府虽然对路引管得松了,但周秦川若想做工的话,仍不是那么简单。
华夏古代,历来都是宗亲社会,镇里县上,不拘什么店铺,优先用的,都是自家亲友,再退一步,也是同一条街的熟人。
若出了这条街,即需熟人担保,范围也不能出十里八乡,陌生人很少用。
偶有那么一两个,则要先投奔当地亲戚,通过亲友介绍作保,方能入店做工。
这些外地陌生人,在正式礼聘前,店家大多也会看看路引,毕竟谁也不敢冒险用作奸犯科后的遁逃之徒。
对此时的周秦川来说,他在大明就相当于一个偷渡客,户帖路引一无所有,真要被官府给堵住,就只能去吃牢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