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1/3)
晚清时节,在太平天国被灭了之后,曾左李带头,各地都先后掀起了兴办洋务的**,或多或少,都办起来一点儿洋务事业,花大钱,进口了西洋的机器,办起了工厂。最多的是机器局,用来造枪炮;其次,则是纺织局、矿务局等。
办这些事业的督抚们,手笔都很大,花钱买机器,不问价儿,不砍价儿。只要能弄到一笔钱,想都不想,事儿就办了。然而,厂房盖起来,机器竖起来,洋匠也请进来,工人也招募了,事业却按照衙门的方式进行,不问效率,不讲收益,只管排场。一个厂子的总办会办,不是道台衔,就是知府衔,出门上街,一大堆衙役鸣锣开道,八抬大轿。然后在厂子里安插一堆自家的亲友以及各个衙门递条子进来的闲人,办事无能,坏事有余。过不了多长时间,洋务事业就赔下去了,督抚们再也挤不出钱
来维持这个事业了,只好关门,或者变相关门。
这样的洋务企业,在当年都是不言而喻的国企。凡是这样的国企,除非主办的人有大魄力,大手段,大后台,把它们包给商人,否则,不是一天天半死不活地赔下去,就是任由里面的东西被偷光,机器生锈、烂掉。著名的汉阳铁厂,如果不是张之洞最后把事业交给了盛宣怀,盛宣怀把厂子交给著名粤商郑观应来打理,这个远东最大的钢铁企业,最终连一块铁也生产不出来,更别提给卢汉铁路提供铁轨了。
一般来说,这样的企业,卖掉是肯定不行的。当年没有“国有资产流失”这个概念,但是,相关的内涵却早就有了。一个倒掉的洋务企业,任由机器烂掉没事儿,没有人说国有资产流失;一个濒临倒闭的洋务企业,明明可以挣钱,就是因为经营不善,天天赔钱,也没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