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总统(1/3)
民国的北洋时期,是个媒体人做无冕之王的时代。其间,固然有像电视剧《那五》里演的那种借曝光讹人骗吃骗喝的记者,也有敢于主持正义、直言不讳的报人。当然,骂总统骂总理,也是家常便饭。如果报人在华界,当局还可能设法封他的报馆,而在租界,则基本上没辙了。
《时事新报》是“研究系”的报纸,系梁启超做主买下的。而《国民日报》,则是国民党人的报纸。“研究系”的前身,是进步党,进步党跟国民党在袁世凯时代是对头,但是时过境迁,到了第二届国会选举之后,两家都对当家的皖系政府多有不满。国民党此时已经是老在野党了,但是如果第一届国会还在的话,多少还可以借国会在政坛上发出一点声音来。第二届国会,则是“安福俱乐部”的天下,跟国民党一点儿关系都没有。“研究系”则更冤,这届国会的“瘦身”设计,原是他们的大手笔,结果选举的时候,却被皖系的“小扇子”徐树铮,活生生给玩下去了,只得了二十几个席位。所以,对于“安福国会”和当时的政府,两家报纸都在骂。
徐世昌被第二届国会选为总统,在国民党人看来是属于非法的。因为第一届国会的
任期尚未完成,第二届国会是不合法的,不合法的国会选出的总统,名不正言不顺。所以,《国民日报》发了一篇文章,题目为《徐世昌是私生子》。意思是说,徐世昌这个总统,来路不明。平白给人骂为私生子,徐大总统不高兴。但是,《国民日报》办在上海的英租界,不能找人封报纸,只能请律师跟报纸打官司。由于此前这种事儿已经比较多了,所以,北京政府在上海请了洋人律师,专门打这种官司。一纸诉状告到英租界,说《国民日报》侮辱了中国的总统。白纸黑字,想赖也赖不掉。英租界的法官,判《国民日报》赔了200大洋。如果不认赔的话,可以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