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造恶的赎罪券(1/3)
15世纪,在欧洲的天主教国家,教廷和金融大家族们开始拿上帝做金融游戏了,向教徒兜售“赎罪券”,对教徒宣称:当你购买赎罪券的银钱叮当落在箱子里,你的亲人就从炼狱的火焰中出来了。”但是这些赎罪券并没能救人出炼狱,反而陷入了更深重的罪孽。赎罪券的灭亡带来的是西方宗教改革的曙光。
(一)赎罪券的初创
中世纪,天主教发动十字军东征后,巨大的开销让教廷感到有点吃不消,于是教廷开始售卖圣职,并且售卖赎罪券。 教皇本里非第八宣布主后1300年为禧年,大凡到罗马朝圣的人便可将一切受洗以后所犯的罪一笔勾销。此宣告一出,立刻有二十万人涌到罗马,而大量的金钱也同时涌入教皇的仓禀。自此以后,继任本里非的教皇便宣布每五十年为一禧年,随后更减为每二十五年。更厉害的是,他们宣告凡未能亲身到罗马朝圣的,可用金钱代替。赎罪券的观念便是这样形成的。意思是说,信徒可用金钱,向教会申请免去因犯罪所应受的纪律处分,由教会发给赎罪证明。原来教会一直以来纪律甚严,信徒犯罪不单要向神认罪悔改,为了表示真心悔过,更得在教会的指导下进行悔罪操练,接受教会为他所定的补赎办法。
天主教颁发赎罪券乃是根据”分外善功”的教义而来。这种善功是指超过律法规定而做的额外善行,而且这些善行可以赚得赏赐。耶稣基督因为有完全圣洁的生命,已经做了超过拯救世人所需的善功,因此,基督在天上积聚了一个丰富的”功德库”。历代圣徒们也在这库中加入了功德基金。因为他们变卖了家产,送给穷人或教会,所以他们的功德积蓄在天上。这个由“分外善功”积成的功德库,已经交给基督在地上的代表——教皇所管。正如我们开支票从银行提款一样,教皇也可以为缺少功德的罪人,开出赎罪券,从天上的功德基金中,支取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