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谋略奇才刘基(1/3)
刘基,足智多谋,思维缜密,料事如神,元至顺四年刘基一举考中进士,开始步入仕途。他立志报国,但朝廷昏庸腐败,使他20余年的宦海生涯屡遭磨难、贬抑。公元1360年三月,接受朱元璋的邀请,成为参赞军务的谋士,为明王朝的建立和发展,刘基是大明王朝的开国元勋之一,他为人刚直,胆识过人,朱元璋尊其为“吾子房(张良)也”。民间有“上有诸葛孔明,下有刘伯温”的称道。
满腹经纶,难以施展
刘基(1311-1375年),字伯温,处州青田(今属浙江温州)人,明朝开国功臣,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文学家。
至元二年(1336年),刘基被元朝政府授为江西高安县丞,作为天子门生,他很感激元朝皇帝赐给他这一施展才华的机会,以实现自幼立下的宏图大志。他一出仕就抱定要用自己的全部的才华和忠诚,去干一番大事业。县丞虽然是个辅佐县令的小官。刘基并没有因为位卑职微而敷衍塞责,他勤于职守,执法严明,很快就做出了政绩。他深入乡间,体察民情,发现高安县一些豪绅地主勾结贪官污吏,无法无天,骗人钱财,夺人妻女,杀人害命无恶不作。刘基倾听百姓的哭诉后,义愤填膺,决心为民除害。经过明察暗访,掌握了真凭实据后,对几个劣绩昭著的豪强恶霸,坚决予以严惩,并对县衙内贪赃枉法的官吏也进行了整治,高安县的社会风气很快就有了好转。刘基刚正不阿,一身正气赢得了百姓的赞誉。当时的大学问家揭俣斯就曾对人说:“刘基是魏征一流的人物,英雄豪迈之气还要超过魏征,将来必是治国安邦的大才!”。但是,在极端腐败的元末社会中,正直守法之士是很难得到重用的。特别是统治集团为了巩固军事统治,实行民族压迫政策,把社会划分为四个阶层:蒙古人最高贵,色目人第二,汉人第三,南人最下。所谓“南人”指的是最后被元朝征服的原宋朝统治下的以汉人为主体的各族人民,刘基自然属于“南人”之列。这样,才气横溢的刘基始终免不了因“南人”的地位在官场上处处受到排挤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