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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茗烟的奴才学——如果哪间大学要开一门“奴才学发凡”的课程时,贾宝玉的这个小厮,绝对可以聘来当个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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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茗烟的奴才学——如果哪间大学要开一门“奴才学发凡”的课程时,贾宝玉的这个小厮,绝对可以聘来当个博导(1/3)

如果说《红楼梦》这部书里,基本上可分为主子和奴才这样两部分人物,那么,能与称得上“富贵闲人”的主子身份相匹敌、活得自在而又滋润的奴才,大概要算贾宝玉的小厮茗烟了。

这主子,这奴才,真是很匹配的一对。

做奴才,能混到这么得意的一步,不容易!而且,最让别的奴才同伴羡慕不已的,是这小子也不见太费心巴结,费力做事,就得到了这份功德圆满,优哉游哉的肥差,好事有他的,孬事摊不上,因此很让有些人眼红眼馋。我就常常羡慕我周围的,那些很讨领导欢心,很得诸多便宜,而且还不是十分下作地去拍马屁,按鬼子的话说“狡猾狡猾的”朋友。

奴才,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特定的一种职业,专门为主子服务而无独立人格和自我意识的人群。民国以前,当奴才是光明正大的,有的人想当奴才还不得呢!民国以后,提倡平等,觉得奴才二字,总是颇为不雅,遂没人自称为奴才了。

但有奴才思想的人,却未必随着封建社会的推翻而绝迹。所以,“反封建”三字,断断不能说已经彻底完成了。

先贤大儒,巨匠宗师,不管多么了不起,学子对他尊崇备至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但决不搞肉麻的人身依附。西哲云:“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这就是民主社会的自由风气。但是,在学术界,在文学界,或其他什么界面,那些一定要把自己划属于哪个门头,附庸于哪个名流,甘心马前鞍后跟随,低声下气侍奉之辈,估计他们心灵中这种奴才劣根性,说不定已是基因,六根未净,残渣尚存,所以才有这种“雅好”。

茗烟,后来因为“宝二爷嫌‘烟’字不好,改了叫焙茗了”。他和扫红、锄药、墨雨,以及不知是原有的还是后来扩大编制才增加的双瑞、寿儿,统统是宝玉的奴才。看样子,他如果不是头儿,至少也是个领班。就看他大闹书塾时,嚷着:“你们还不来动手!”命令这几个家伙往上冲,为主子卖命时的劲头,可见不是一般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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