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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佛教在西藏和大理的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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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佛教在西藏和大理的弘传(1/3)

一、藏传佛教的历史

西藏,唐代称“吐蕃”,位于中国西南边陲[1],与尼泊尔、印度毗邻,当印度受穆斯林侵逼之后,高僧大德们相继前往西藏,藏传佛教[2]因而多承公元8世纪至13世纪印度密教的体系。佛教初传入藏,不断地遭受原始苯教[3]的极力排斥,经过长时间的冲突、融合,无形中也加入了苯教一些神祇和宗教仪式,使藏传佛教更增添地方民族色彩。

公元7世纪,松赞干布(629—650年在位)先后迎娶虔信佛教的尼泊尔墀尊(波利库姬)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4],佛教因而随之传入西藏。松赞干布大力护持佛教,派遣使者端美三菩提等,至印度学习梵文。回国后,创藏文字母,翻译佛经,此为西藏译经的嚆矢。藏王分别为两位公主兴建大昭寺[5]、小昭寺[6]供奉佛像经典,僧侣也陆续入藏,佛教因此传播开来。但传统苯教势力甚大,松赞干布崩后,佛教便无法顺利发展[7]。直到赤德祖赞(704—755年在位)执政,迎娶唐朝金城公主[8],努力振兴佛教,派遣僧青年入唐参学,佛教才开始恢复生机。但是,祖赞王崩后,随即发生西藏史上第一次的禁佛运动[9],直至其子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掌权后,即刻展开一连串的护法行动,包括:1.迎印度寂护大师入藏说法[10],又请莲华生大师[11]来藏感化苯教,并请二高僧共创桑耶寺,依佛戒度僧出家;2.请僧译经,并解决当时中印僧人“顿渐之争”[12],进而宣布藏传佛教采印度寂护一系的应成中观派教法;3.于佛苯二教辩论[13]后,正式宣布恢复佛教的正统地位,佛教因此建立稳固的基础。

赤松德赞王之后,一直到赤祖德赞(815—838年在位)时期,为佛教弘传的巅峰期。赤祖德赞的弘法功绩在于广译经典,并收录大小乘的主要经论,编纂丹噶、钦浦、旁塘三大佛经目录[14];又设立“七户养僧”制度[15]。其对佛教护持之功甚大,与赤松祖赞、松赞干布共同被誉为西藏“三大法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