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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黑格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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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黑格尔(1/3)

哲人简介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1770年8月27日-1831年11月14日),德国哲学家,出生于今天德国西南部巴登-符腾堡首府斯图加特。德国古典唯心主义的集大成者。杜宾根大学哲学博士。曾任家庭教师,纽伦堡文科中学校长,海德堡大学、柏林大学教授。1830年任柏林大学校长。创立欧洲哲学史上最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并极大地发展了辩证法。出生于今天德国西南部符腾堡州首府斯图加特。1801年,30岁的黑格尔任教于耶拿大学。直到1829年,就任柏林大学校长,其哲学思想才最终被定为普鲁士国家的钦定学说。因此,说他大器晚成毫不过分。1831年在德国柏林去世。

黑格尔的思想,象征着了19世纪德国唯心主义哲学运动的顶峰,对后世哲学流派,如存在主义和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哲人生平

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1770年出生于一个政府公务员家庭。1788年进入杜宾根神学院学习。1793年毕业后,先后在伯尔尼和法兰克福当了七年的家庭教师。1800年到耶拿,与谢林共同创办《哲学评论》杂志。次年成为耶拿大学编外讲师,四年之后成为副教授。1807年出版他的第一部著作《精神现象学》。1808至1816年,他在纽伦堡当了八年的中学校长。在此期间完成了《逻辑学》(简称大逻辑)。1816年,他被聘为海德堡大学教授。1817年,出版《哲学全书》(其中的逻辑学部分简称小逻辑),完成了他的哲学体系。1818年开始担任柏林大学教授,1821年出版《法哲学原理》。1829年,黑格尔被任命为柏林大学校长和政府代表,1831年死于霍乱。他在柏林大学的讲稿死后被整理为《哲学史讲演录》、《美学讲演录》和《宗教哲学讲演录》。

哲人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