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礼赞(1/3)
尽管这一辈子屡犯小人,饱尝其苦,但我还是愿意赞美社会生物链上的这一环节。倘无他们,虽然中国的知识分子会活得安生些,但绝对经不起摔打。这个结论是根据外国作家自杀率较高,而中国作家相对要低的比较中得出的。
此话说得有点阿Q,然而,却是不争的事实。
但千万不能由此认为,外国作家铮铮铁骨,坦对死神,中国作家缺乏钙质,贪生怕死;更不能认为,外国作家宁为玉碎,毋为瓦全,视死如归,宁折不弯,是好样的,而中国作家信奉好死不如赖活的哲学,苟且偷生,忍辱负重,就是孬种了。
若这样想,也未免小看了中国作家。外国作家好自杀,很大原因在于他们对形形色色迫害的耐受力,实在不如九死一生的中国作家耐得起磨炼。以茨威格为例,1942年2月23日,他和他的妻子在巴西服毒自杀。在绝命书里是这样写的:“一个年逾六旬的人再度从头开始,是需要特殊的力量的,而我的力量由于长年无家可归,浪迹天涯,已经消耗殆尽了。所以,远不如及时地不失尊严地结束我的生命为好。”其实,在东方人看来,这实在不是死的理由。中国作家习惯于写检查,写交待,写思想汇报,写交心材料,绝不会写绝命书。
他还特别提到:“衷心感谢这个奇妙的国度巴西,她如此友善好客地给我和我的工作以休憩的场所。”显然,这是一个多谦谦君子,而少奸佞小人的环境,就更不值得死了。如果他遭遇中国作家在“文革”期间无不历经的抄家、批斗、游街、示众、挂牌、高帽、牛棚、干校这几部曲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不死也得脱层皮的炼狱式的过程,恐怕茨威格和他太太死一百回都不够的。再说,他要自杀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更加莫名其妙了,那个与他“操同一种语言的世界”的“沉沦”,那个是他“精神故乡欧洲”的“毁灭”,与远隔重洋的老先生,还有什么重要的关连吗?你逃出来不就为了免得与他们一块儿“沉沦”和“毁灭”吗?那干吗还要为之结束生命嘛!若都像茨威格先生如此较真的话,那么,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头上高悬着达摩克利斯剑的中国作家,恐怕连一分钟也活不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