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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方促成联合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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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方促成联合公报(1/3)

●周南质问道:“你们是不是想把未来的香港特区变成准英联邦成员国,或者是英联邦成员国?”

●邓小平对客人说:“我们已经多次宣布,1997年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后,香港的现行制度五十年不变。”

●邓小平说:“香港是中国的领土,为什么不能驻军!没有这个权力,还叫什么中国领土!”

● 中方促成联合公报中英商定协议草签日期

1983年12月至1984年初,中英双方会谈的主要议题是1997年后的安排,兼及过渡时期的有关事宜。

1984年l月7中,英方同意以中国对香港问题的基本方针政策为基础,就1997年后香港的未来安排开始讨论,并承诺不再提出任何与中国主权原则相冲突的建议。谈判于是进入实质性阶段。

但会谈并非一帆风顺,撒切尔夫人虽然不再坚持1997年后英国继续管治香港,但对1年前她曾提出的旋即束之高阁的在香港建立民主架构、实行自治的计划仍耿耿于怀。

1月16日,撒切尔夫人在首相府召集的高级会议上,再次表示了类似的愿望。会议确定把谋求“香港最大程度的自治”做为英方现阶段谈判的主要目标,企图以此来修改中方主张的“高度自治”的内涵。

英方反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直辖于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并“使香港在不受北京牵制及影响下实行自治”,变成英国仍能影响的某种独立的或半独立的政治实体,“在政制及法律条文上有能力抗衡中国的干预”。

英方在会谈中不时提出与其承诺相违背的主张。

在会谈中,中方代表建议:

香港特别行政区由当地人组成,英籍和其他外籍人士可担任顾问或政府一些部门中最高至副司级的职务。

这一安排体现了对所有外籍人士的重视与照顾,较低层的外籍人士不愁没有工作与晋升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