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唐代以来,凭借科举制度的发达,皇权对贵族阶层的斗争节节胜利,实际上到宋代初年,贵族在中国作为一个社会集团已经不复存在,此后皇权主要通过科举制度选拔的官员而非凭借血统出身的贵族来统治庞大的帝国。过去曾对皇权造成威胁的藩王、宦官、藩镇、外戚等势力集团在皇权和科举官吏这一强大联盟面前也不复存在,可以说宋代以后的皇帝的生活质量和安全指数要比他们的前辈来要高得多。但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一个新的问题在皇权面前出现了——那就是缙绅集团。
所谓缙绅集团,是指各级官员以及官员的预备队、其中包括致仕官、封增官、捐纳官以及国子监与府州县学的生员,虽然明代的中国贵族阶层已经式微,但缙绅集团又形成了一个新的,更加强大的特权阶层。缙绅在法律地位上高于平民,明律规定“凡京官及在外五品以上官有犯﹐奏闻请旨﹐不许擅问﹐六品以下﹐听分巡御史﹑按察司并分司取问明白﹐议拟闻奏区处。若府州县官犯罪﹐所辖上司不得擅自勾问﹐只许开具所犯事由﹐实封奏闻。若许推问﹐依律议拟回奏﹐候委官审实方许判决”。即官员假如犯罪,并非由司法机关加以审判,而是必须通过皇权或者上级官员审判。而且官员即使被判有罪,也可以解职﹑调离或降等抵罪。那些未曾出任官员的生员、举人在审判时也享有其他特权;在经济上,缙绅往往可以优免劳役、免除钱粮;因此缙绅在乡里往往凭借其法律和经济上的优势地位,兼并土地,接纳投献、欺压良善、侵吞屯田、拖欠税收,甚至与地方官吏分庭抗礼,横行乡里,勾结外夷、视国家法度如无物。到了晚明,缙绅们通过同年、座师、同乡、同僚等错综复杂的关系形成了一个庞然大物,即使至高无上的皇权面对这个集团也无可奈何。作为缙绅集团的一员,杨鹤非常清楚得罪了陕西缙绅会是什么下场,虽然由于经济水平落后的原因,明末西北的缙绅在朝堂上的发言权远远低于江南、南北直隶以及山东等地,但杨鹤本身在朝堂上却并没有强大的朋党,唯一的支撑就是天子的信任,但众所周知,这圣眷恐怕是天底下最不靠谱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