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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故人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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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洛阳城外,一骑飞奔!

曹操不停的用藤条制成的马鞭抽打着**的骏马,在夜晚打马飞奔本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一块凸起的岩石,或者是一个隐藏在草丛中的鼠洞,都有可能折断飞奔的马腿,从而摔伤马背上的骑手,甚至是摔断骑手的脖子。所以不到万不得已,骑兵是绝对不会选择夜战的。

众所周知,曹操生性狡诘,一向以谋略出众而闻名于世,而世人不知道的是,曹操的武艺、骑术其实也是非常出众的,《三国志》中就有记载:魏武帝,幼好骑马射猎,善击剑,颇有勇烈!

可惜,因为奸雄的性格过于出众,所以最后世人只记住了他的奸诈,却忽略了他也有勇武的一面。

深夜纵马奔驰的危险他自然知道,可是现在一切都顾不上了,如今曹操的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快些!快些!再快些!”

政治斗争,挣得就是一步先手,先下手为强,后下手则必然遭殃!

时间紧迫,所有的胜负成败就在今夜,不管何进今天是否入宫,明日一早,‘十常侍’必然召集群臣入朝,然后利用占居皇宫内廷的优势,拥立皇次子刘协为新君,介时他们大义在手,以小皇帝为号召,便可以名正言顺的诛杀所有反对他们的大臣,再无人可以反抗了。

做为与‘十常侍’一向敌对的大将军府,到时肯定是杀戮殆尽,鸡犬不留!

现在唯一反败为胜的办法就是连夜调兵入城,包围皇宫,再召集满朝公卿大臣,冲入内廷,抢先一步拥立新君,而后立刻诛杀‘十常侍’,斩草除根,一个不留!

这就是政治斗争,虽然残酷,却很现实!

要想杀人,手中就必须有剑,一把杀人剑!

军队,军队就是其中的关键,而从雁门关前来的那只‘玄甲铁骑’精兵,还有那名彪悍、冷静、忠于职守的少年黑衣勇士,这就是曹操此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