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97章 南征百越
根据始皇帝陛下子偃的指示,冠子草拟出一份报表,在与群臣磋商过后,终于确立了新生的宋帝国的行政制度。
子偃决定郡县制和分封制并用,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
郡设守、尉、监(监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辅佐郡守,并典兵事。郡监掌监察事宜。
县,万户以上者设令(县令),万户以下者设长(县长)。县令、县长领有县丞、县尉及其他属员。县令、县长主要管政务,县尉掌握军事,县丞掌管司法。
县以下设乡,其主要职能有四:
其一,摊派徭役;其二,征收田赋;其三,查证本乡被告案情;其四,参与对国家仓库粮食的保管工作。
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赋税,游徼掌治安。乡下设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有里典,后代称里正、里魁,以“豪帅”即强有力者为之。
里中设置严密的什伍户籍组织,以便支派差役,收纳赋税。并规定互相监督告奸,一人犯罪,邻里连坐。
此外还有掌管治安、盗贼的专门机构,叫做亭,亭设亭长。亭除了主要管理治安,还负责接待往来的官吏,掌管为政府输送、采购、传递(文书)等事。两亭之间,相距大约十里。
此外,鉴于新生的宋帝国幅员辽阔,西起临兆,东到辽东,北涉流沙,南及岭南,人口多达两千八百多万,子偃决定在全国设置三十六个郡进行管理。
这三十六郡分别是: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鄣郡会稽颍川砀郡泗水薛郡东郡琅邪齐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巨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郡黔中长沙、内史。
同时,子偃还大肆分封诸公子、功臣和被灭亡的七国的国君。
给予亡国之君的待遇不变,封地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