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贞洁烈女
武大差点没被一口口水呛死。
你妹,这也太惊悚了,没听错吧,贞洁烈女潘金莲?
贞洁烈女?
潘金莲?
……
是了,是了,这一定是反意绰号!
就跟谦谦君子黑旋风,不近女色矮脚虎一个意思。
武大的脑回路还是相当出色的,瞬间明白了过来。
好了,不计较这个绰号的正意反意了。
反正不管怎么说,潘金莲总归是武大郎生命中不可磨灭的一道坎,自然是是得见识一番的。
如果连潘金莲都拯救不了,那还谈何顶天立地,那还谈何笑傲水浒?
该拯救的拯救,该调、教的调、教,该那啥的那啥。
“小二哥莫急,且容我放下担子,洗漱一番!”武大放下了担子,拿出钥匙,就准备开门。
那小厮却哪里肯等,只是一个劲地叫嚷:“哪里有什么功夫洗漱,莫让我家主人等得焦躁,些许个破挑担,有什么要紧,就是丢在此处也无人会拿,快同我去,快同我去。”
见到这厮跟吃了椿药似的,武大也觉得好笑。
到底是没有觉醒的受压迫群众啊,等级思想根深蒂固,愚忠,实是可笑。
跟这样的家伙,武大也不计较,也就不再开门,跟着他去了。
两人一前一后,快步而走,走了些许时刻,便见得一处宅院,高墙楼栋倒也颇为气魄,这便是清河县有名的大户王招宣府了。
武大知道在水浒传中,潘金莲九岁时被卖入这里做使女,长到二十余岁,能抚琴作诗,出落得十分标志。
这样美丽的姑娘自然是不会逃脱主人家的觊觎,被那王大户看上了,百般纠缠。
可是潘金莲并没有同其他很多使女一样,委身主人,却去告诉了主人婆,意思是不肯依从。
王大户以此记恨于心,倒也请愿陪些房奁,不要武大郎一文钱,白白地把她嫁给武大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