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新政风波(2)
就当下百里燕的家产就有金铤一块,寸金五根,寸银七根,光这些就价八百多贯,加上铜钱几百贯,囤积的草药,总资产超过千贯,十足算得上小资。按这么划分,自己的钱都躺家里搁着,也要征存盈税,这他妈的跟抢劫有什么区别。
第七条如果说是**裸的抢劫富人,第十三条干脆是不给就明抢。
但凡定期不按时向官府提交财产明细的个人,被举报属实者,加倍征缴存盈税,但凡恶意瞒报者,酌情可判处罚没抄家至杀头的不等重刑。
最要命的还在于《农桑令》推广期间造成富人阶级与穷人阶级的严重矛盾和对立,第十三条无疑是在怂恿老百姓以据报的名义报复富商。
资产这个东西谁能说得清界限,眼下连一根蜡烛都精贵的要命,点了半根还剩半根,这算资产还不算资产,埋在自家地下的钱,算不算资产,囤在仓库发霉的稻谷算不算资产。
就凭不靠谱的“自觉自愿”和“民意监督”,这第十三条新政无异于把富人赶尽杀绝。
最后是第二十一条,为防止商贾规避征缴存盈税,严禁以营商之名,将直系亲属全部带离咸国,有违者抄没家产,全家发配劳役。
衡量是否应缴存盈税的标准同样模棱两可,既没有科学的经济统计指标,也没有行业标准,其实当下也不可能有,只是笼统的以盈利率超过两成来衡量是否该征缴存盈税,而且是所有行业一刀切,统统以百分之二十盈利率衡量。
如此一来,公孙岳推行《推商税》的动机已经非常清楚,就是为了打击过去十年间利用新法《农桑令》弊端而谋取暴利的商人。
但如此无疑是搂草打兔子,要大鱼小虾一网尽,但凡所有暴利行业都囊括在内,甚至连肉贩头子也不例外。
当下由于生产力较低,各种物资的价格变化和利润率都普遍较高,现代社会百分之十的净利润就算得上中等偏上的盈利,百分之二十以上是高盈利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