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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编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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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编队

闵元启道:“连队官火兵是十二人一小队,三个小队为一旗队,连旗队官,副队官,旗手,鼓手,传令塘马,镇抚,司书,军需为一旗队,三个旗队为一百总,咱们的人估计够编四个百总,若以后再需增添或去掉何职,到时候再说。”

这般举措也是和明军营制相差不多,大明崇祯年间的名将多半是目不识丁,最后一个以儒将自居的毛文龙在崇祯初年就被袁崇焕所杀,其余左良玉曹变蛟周遇吉贺人龙等辈俱不怎么识字,祖大寿也不大识字,最多粗通文墨,吴三桂是识字,而且附庸风雅,不过其和毛文龙相差就很远,更不要提和文武双全的戚继光和俞大猷相比了。

将领识字不多,一般是地位到了请幕僚署理军中文书和对上的公文,奏折。普通的中下层将领却是用不到这些事,军中的军需后勤军法都是将领随心处理,大规模的行军交战军需由中枢朝廷负责,地方上总督巡抚兵备道加督粮道一堆人管着,军中还可能有监军太监,军需粮饷军械分配涉及到太监文官和武将各方面的分配,重要的是各人一起分润好处,至于军中文书流传公文管理,就是军中的司书一类的佐吏去做,戚继光的营中还有大量文职,其余明军各营便是一团糊涂,到了明末时将领生杀予夺形同藩镇,便是更谈不上什么文职了。

闵元启的设置明显与普通营兵不同,旗队的军需,军法,文书各职俱全,到了百总一级便设军需官司书官镇抚官,对下管理各旗队的这些职位,对上则可以成立专署的各部门,专门处理这些军中的辅助事务。

以闵元启的理解,明军的营制混乱,庞大的帝国卫所和军镇并存也罢了,营制也做不到统一,军需供应军械供给也是异常混乱,到崇祯末期,纲纪不存军法废驰,不仅是督抚管不了总兵,其实总兵副将们也是得顺应中下级将领和营兵的需求,各将对部下多有放纵,连军法都维持不了,就更谈不上更细致规范的管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