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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大陆上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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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大陆上的买卖

时间回到几天前,得知刘泽清动手抢了郑芝龙的鲸油,这让郑芝龙非常恼火,于是他将几个兄弟找来商量这个事情。

“大哥,这个事情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刘泽清干的。”郑彩说,“刘泽清这个王八蛋干这种事情不是一次两次了。”

“阿彩,我们从人家地盘上过,该给的那些钱没少给吧?”郑芝龙问道。

所谓“该给的钱”其实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词语。做买卖的,如果一路上只缴纳朝廷明文规定的那些钱款,那倒是真的花不了太多的钱。但是我大明的一个特点就是除了明面上的那些钱之外,很多地方还要用更多的钱。商人到了水路码头,就有各种各样的明的暗的钱需要交,从各种牙钱,一直到地痞无赖的保护费,各种各样,花色繁多。而如果这些钱全都给,那就完全没有利润了,那还是干脆不要做买卖了的好了。

所以哪些钱需要给,哪些钱不需要给,有时候是很灵活的。各种钱交不交,很大程度上看你的力量和运作。打个比方说,你要是傍上了朝廷的某个大佬,拿着他的名帖,那么一路上往往就能畅行无阻,无论是官面上要交的钱,还是其他的那些钱,大部分的,你都可以不管,大摇大摆的只管过去就是了。依照朝中大佬的地位不同,能减免的各种费用也不同。几年前,因为拉上了徐光启的门路,所以郑家的商路也得以向着北方扩展了不少。当然,好处是相互的,徐光启的门人弟子以及亲戚什么的也都在郑家的生意的扩展中得到了不少的好处。

徐光启那个时候已经不太管事情了,但是他毕竟是内阁大学士,地方上的那些家伙们无论如何也要给他面子,而且正因为徐光启已经不管事了,所以内阁中的斗争中反而谁都不愿意去惹这个老头了。结果这生意做得倒是很顺利。不过几年前,徐光启死了。于是这面虎皮自然也就没有了。这时候,需要交的钱也就多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