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这杯我也喝过
可以倚为臂助的人,自然是共生同死过的袍泽。
对于刘瑜来说,彭孙那一群军汉,无疑就是这种角色。
在秦凤路边境之地,这些军汉曾在野兽嘴里救过他;
而他们也因买卖不利被俘,刘瑜费尽心机救过他们。
来东京之前,这些军汉,就已经习惯以刘瑜为首了——
按着刘瑜的主意,在秦凤路的买卖要比原先强多了,死伤也比原先少了许多。
所以,刘瑜让彭孙卖豆腐脑,他无论憋得多难受,也老老实实卖豆腐脑。
但要在东京立足,要让自己过得舒服,至少能庇护得了仙儿这个小丫头。
靠这些军汉,刘瑜很清楚,不够,远远不够。
东京,实在太大了,二三十人再精锐,有心算无心,一次半次能成事,长久必定不行。
特别是刘瑜十分明白,自己能干得好的营生,就是细作与反细作。
而这一方面,绝对是需要大量的情报和信息。
“仙儿带铁牛去搬五十贯钱出来,给高俅先拿去用。”
“找个二三十人来练球也好,去挑衅齐云社也好,都需要花费,不够,你过来跟我说。”
“你若能把事办成,叫响了声名,未必日后没有出人头地的机缘。”
五十贯钱,刘瑜又不是苏东坡那么阔绰的家景,高俅是看得明白的。
就这么教他搬了去,一点也不怕他见财起意!
高俅只觉得了信重,深深一揖:“小人必不负先生信重!”
匆匆便背了钱去办事不提。
没一会,就听着李铁牛在门外传来的呼噜声,看着是借了檐下一瓦荫凉,便昏睡了过去。
仙儿是个闲不住的,坐不过十来息,便起身道:“少爷,奴去跟大娘子学琴了!”
却又跑去东边院子,假装跟如梦学琴,刘瑜以为,只怕是去寻柳七娘的晦气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