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有所不为
刘瑜往后跑了几步,却就停了下来。
因为别说草原狼或是什么射雕,耶律焕大约现在连只蚂蚁都杀不死。
在扑向刘瑜的过程里,耶律焕把自己绊倒了。
他腿抽筋了。
不是偶然,刘瑜不做偶然的事,这是一个必然发生的事。
如果耶律焕现在不抽筋,那刘瑜会引着他接着跑。
抽筋,是耶律焕必然的下场。
随便哪个用了几年筷子的人,通常都能把筷子使得不错。
用心练了十几年书法的人,纵不成书法家,至少也能写出一笔正楷。
刘瑜很用心地坚持跑步,从他三四步时就开始。
所以他也许天赋所限,百米跑不进十秒;一万米也跑不进二十六分十七秒五三。
至少,要比绝大多数人强得多。
这世上或者有什么高手,又或是草原、大山的百姓,又或有天赋异禀的人,不经训练,便可以把一万米跑下来,这是有可能存在的事实。就算这个年代,练武并不太注重类似的训练,可是例如山窝窝里平日就翻山越岭习以为常的山民之中,一个、半个天才,能跑完万米,是可能存在的。
但没有科学系统的训练,要在三十五分钟之内,跑完万米,基本都不太可能的。
特别是刘瑜的速度,已极度接近二刻钟,也就是三十分钟的情况,要赶上他?
从没有练过长跑的耶律焕,用这个速度跑完万米,可以说,已算是体质极强悍。
刘瑜微笑的原地跳动着:“跑完万米就这么停下,又要突然发力,你怎么可能不抽筋?”
耶律焕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多大的机会!
严格的说,最开始的一百米,就是耶律焕唯一的机会。
但他在那一百米没能赶上刘瑜,百米之后,刘瑜的优势不单是长期训练,还有对汴京地形的熟悉,耶律焕根本就不存在机会,哪怕是理论上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