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六零章金汤难固,大王成囚
雍州刺史刘沈、安定太守卫博起兵,奉天子诏,讨河间王。
刘沈驰檄四境,诸郡多起兵应之,刘沈乃合安定、新平、北地、扶风、冯翊、始平、京兆等七郡之众,号称十万,直扑长安。
刘沈的檄文,大义凛然,有几句话,传诵一时:
“知己之惠轻,君臣之义重,沈不可以违天子之诏,量强弱以苟全。投袂之日,期之必死;菹醢之戮,其甘如荠。”
“菹醢之戮”啥的,自然是便宜话,俺打输了,才谈得上“菹醢之戮”;若打赢了,这个“菹醢之戮”,说不定就轮到“知己”来享受了。
不过,何以“知已”来描述自己和河间王的关系呢?
刘沈原为略阳太守,因为声名素著,齐王冏辅政,欲辟为左长史,略阳郡位于雍、秦之交,荒僻小郡,刘沈兴冲冲的赶赴京城上任,然经过长安之时,被河间王留住了,辟其为自己的军司。
不晓得河间王咋想的?是真看上了刘沈呢?还是另有啥算盘?总之,刘沈去不得京师了。
齐王冏不高兴了——凭啥跟我抢人?
好罢,我大公无私,不用其为自己的幕僚,那个,太子自清河王府迎入东宫,僚属必须齐备,以刘沈为太子左卫率!
河间王一看,好,你大公无私,我难道就私心自用?我也不屈刘道真为己之幕僚了——上表,荐刘沈为雍州刺史!
刘沈字道真。
如此折腾来、折腾去,刘沈便从略阳太守折腾成雍州刺史了。
略阳小郡,雍州大州,这不但是升官,还是从瘦缺升到肥缺,而河间王辟其为军司在前,荐其为刺史在后,在时人的眼中,对刘沈有“知遇之恩”,刘沈“知已”的说法,就是这样来的。
但刘沈非但不感激河间王,其实还深怨之。
原因很简单:在刘沈眼里,齐王冏给他的待遇,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