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的安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甚至比华盛顿都重要。这个城市才是美国北方真正的精华所在。所以当英军在阿瑟·韦尔斯利将军的率领下,包围了纽约之后,美国的确是感到压力山大的。甚至于当南方的几个州的州兵在试图给纽约解围,却被英国人花样吊打了一番之后,南方的一些家伙的复仇的调门都下降了不少。
但是随着法国参战,以及北大西洋海战的结果传来之后,整个美国一下子就轻松了。杰弗逊总统本来都已经派出特使去探探英国人的口风了,在得到这个消息之后,立刻就派人将正准备出发的特使叫了回来。
同时,杰弗逊总统还阻止了美军的解围行动。在作战室里,杰弗逊总统指着地图,对他的将军们说:“英国人包围了纽约,纽约看起来很危险。但是,因为敌人不能封锁纽约的港口,所以短时间内,敌军是拿不下纽约的。所以,我们不要急着去给纽约解围,反正只要法国人发起进攻,一切就都会好起来的。”
法国在路易斯安纳并没有太大规模的军队,只有一只一万人左右的治安部队而已。这支部队以营为单位分散在庞大的路易斯安纳,以至于几乎就没有什么存在感。(实际上在两个金矿矿区,还有一支直接隶属于真理部的两万人黄金部队。这支部队人数更多,装备更好,当然同样也更没有存在感。)在此前的一些年中路易斯安纳的那些说德语的法国人和美国人还有加拿大人发生了不少的摩擦,不过参与摩擦的基本上也都是三方的民兵,而不涉及到真正的正规部队。
但是路易斯安纳的法国人要扩大军队其实相当简单。首先,法国人在路易斯安纳本来就屯着不少的武器。而且路易斯安纳的居民手中也有大量的武器,其中很多武器的先进程度甚至远远超过正规的法军。比如说步枪什么的,老百姓手中的民用步枪,从各种角度来说,都比法军手中的军用步枪好。毕竟,对于买枪的老百姓来说,他们是要用这东西对付从棕熊到美国人和加拿大人的要命的玩意儿,他们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所以他们对民用步枪的要求是性能一定要好。而军用步枪呢,这东西是国家采购的。国家采购中,最注重的是性价比,甚至,说得更明白一点,是价格。所以,法国的民用步枪在性能上,明显是要比军用步枪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