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们手中的火药不多,不可能这样的浪费下去。不过他们这边,热血的生命却非常多,浪费一点不算什么。于是他们决定,冒着守军的子弹,将大炮推到距离巴士底狱足够近,近到想要让炮弹打飞都需要就像中国男足的前锋在对方球门线上面对对方球门成功地大脚解围那样的超一流的技巧的地步,然后再开火,轰塌这座“暴政的堡垒”。
然而,理想是丰满的,但是现实却总是很骨感。大炮才向前推了两步,就引起了守军的注意。守军中有一些是瑞士的山地人。他们除了装备着普通的步枪之外,还带着他们平时打猎用的线膛猎枪。
事实上,线膛枪在欧洲出现得相当早,线膛枪射击精度高的优点也广为人知,但是因为线膛枪的射速太慢,所以在军队中却很难找到自己的位置。(排队枪毙时代,第一轮齐射之后,士兵们面前就都是浓浓的战场迷雾了,这时候,他们要么冲上去拼刺刀,要么赶紧装上子弹再进行一轮概率射击。在第一种情况下,用不上太远的射程;在第二种情况下,射速比精度更重要)
所以这类武器,一般只在那些对精度要求高,却对射速没有太高要求的地方——比如打猎的时候——才能派上用场。因而,这个时代的军用步枪,基本都是滑膛枪,倒是高档点的猎枪,往往是线膛枪。
瑞士到处都是森林和山地,所以线膛枪在瑞士人那里倒是很常见。瑞士的雇佣军往往会自备武器,所以瑞士雇佣军倒是经常会装备有线膛猎枪。
几个拿着线膛猎枪的瑞士兵立刻就朝着那些费力地推动大炮的民兵开火了。要说这个时代的瑞士雇佣军的军事素质还真不错。他们的射击相当有效,一下子就又打倒了三四个民兵。只是这个时代的线膛枪装填实在是太慢。比起普通的滑膛枪,它们的射速还要慢很多。所以趁着那些瑞士人装子弹的时间,那些民兵们又将大炮向前推了一段。然后,枪又响了,又有好几个人被打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