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三年九月十八日,十一国代表在麻六甲港无敌号战舰上签署了后世鼎鼎大名的《中欧麻六甲条约》,条约内容如下:
其一,欧罗巴诸国承认麻六甲港归属大明,各国互相尊重其主权和领土完整;
其二,大明水师不得因为荷兰事务进入大西洋,欧罗巴诸国即日起三日内支付大明补偿金共计三百八十万两白银;
其三,大明帝国麻六甲港税务征收需按照旧例,不得随意加税;
其四,欧罗巴诸国需要在两年内进攻并肢解荷兰国,其联合执政奥兰治当交由大明帝国处置;
其五,大明帝国包括丝绸、茶叶、瓷器在内的所有贸易,必须遵从公平贸易原则,大明帝国不得将贸易权交给一个或多个国家。
条约一式十一份儿,刘鸿渐盖上了自己的亲王大印,其他人则盖上了各自的总督大印。
除却最后一条受到大小弗朗机国的严重抗议外,各国对条约内容都没有异议。
不过大小弗朗机过的抗议十分微弱,作为当事人刘鸿渐自然是不希望将大明海贸的硬通货只交给其中一两个国家,有竞争才有更高的利润。
当天晚上,大明水师迫不及待的进驻了麻六甲城,马六甲港一时竟船满为患,水泄不通。
刘鸿渐一面应付诸国总督的晚宴,一面下令禁卫军接管了麻六甲城的城防,一直忙活到半夜才算是将心中的石头放下。
第二天刘鸿渐带着戚元功、郑森等人登上了麻六甲城墙,正是深秋天气,从麻六甲城墙往城下看去。
城内的建筑群虽然并不高大,但店铺林立,人群熙熙攘攘格外热闹。
麻六甲城在一百多年前曾还是一个富裕王国,明中前期一直是大明的诸多属国之一,称为满刺加,是闻名于世的港口及经贸中心。
由于其位置处于航海及经贸的中心,又有良好的深水港口,东去资源丰饶的大明帝国,西接印度、阿拉伯世界及欧罗巴诸国,使得马六甲不仅成为繁荣一时的商业中心,也同时成为东西方多种文化互相碰面及交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