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可奈何的不仅仅是詹姆斯·布莱恩,还有正在达科塔的布朗·埃莫森。
达科塔是印第安语,意思是“和友人联合居住的地方”,这里是印第安人的传统领地,但是现在被美国政府收归国有,未来美国会在达科塔成立两个州,分别是北达科塔州,和南达科他州,不知道华盛顿是出于什么考虑,并没有改变“达科塔”这个地名,所以现在看这个名字,很有讽刺意味。
布朗·埃莫森是移民开拓团的一员,自从战争部发起对印第安人的战争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前往达科塔、蒙大拿、甚至是爱达荷碰运气,在这些印第安人的聚集区,埋藏着无数财富,很多人发了战争财,更多的人没有好运气,但是他们也能以最低廉的价格从政府手中买到肥沃的土地,成为新一代农场主。
布朗·埃莫森当然不想成为农场主,之所以离开爱达荷来到达科塔,布朗·埃莫森很希望能找到某个印第安酋长的宝藏,至不济也要找到一个有开发价值的矿山,这样布朗·埃莫森就能一夜暴富,再也不用整天和那些小偷、强盗、以及牛仔打交道。
必须得说,布朗·埃莫森的运气还是很不错的,虽然没有找到酋长的宝藏,但是布朗·埃莫森在怀特河畔发现了一个很有价值的金矿,可惜的是,在布朗·埃莫森发现金矿不久,五大湖联合矿业公司的雇佣兵也发现了那里,幸亏布朗·埃莫森表现的很机警,否则,现在布朗·埃莫森应该已经被埋进某个不知名的山沟了。
“我发誓,那座金矿最少价值数百万美元,只可惜五大湖联合矿业公司的那些狗崽子也发现了那里,否则只要把金矿的位置卖出去,我就可以赚一大笔——”想起那些凶神恶煞一样的雇佣兵,布朗·埃莫森现在仍然还后怕,但是更多的是愤怒和不甘,如果雇佣兵们晚来两天,哪怕把金矿的位置卖给五大湖联合矿业公司,也能买不少钱,数百万美元可能有点夸张,最起码十万美元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