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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合法财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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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即天下,中学为本,格物为用,专利为规,此乃我心中所思,愿与诸大臣共商大业。”

这不是晚清,那个时候,西方已经超过了东方,所以提出了西学为用。

不过因为他们的执行力差的一塌糊涂,所以最后还是失败了。

但是现在的大明,不管什么地方都走到了世界的前列,所以根本不需要西方那一套。

朱瞻基提出的学为本,格物为用,其实谈不上离经叛道。

不过,朱瞻基随后又说道:“一体一用,此乃人之两腿,缺一不可。在孤看来,也无轻重之分。只是此乃孤一己所思,不对之处有望诸位以教。”

这话就纯粹是以太孙的身份来压制了,我反正是这样认为的,你如果觉得我说的不对,你来教教我。但是,你不是皇帝允许的太孙老师,你真的有资格教我吗?

当然不行了!

所以你可以保留你的意见,先听我的,按我说的做。

这话在其他地方不能说,因为文人都需要维护学术的重要性。但是现在他面对的是工部大员,而这些人对于用这一块,研究是最深的,这也是他们的工作。

虽然他们都是儒家门徒,这就好比的后世的那些国外党派,即使他是个党员,该贪污受贿也是照做不误。党的路线跟自己的利益相悖的时候,党章党纪,谁真正当回事?

那些宗教的信徒,天天口号喊的比谁都响,该犯法的时候,也没见谁心慈手软。

见下面的人都默默点头,朱瞻基又说道:“所谓格物为用,此乃推动整个天下向前的步伐,匆忙上路,一拥而上是不行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建立一套属于自己的规则,所有的发展,所有的进步,全部都要在这个框架内进行。孤欲与皇祖父进言,首先确定的一条法规就是,个人合法财富受大明律保护,但强取豪夺,贪污受贿,违法乱纪获得的财富,将不受此法保护,并且将会追究其家族共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