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想要雇佣神圣罗马帝国的那些人,把他们当成半个劳工来用的计划算是破产了。
除了前面提到的那些原因之外,还有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
人权问题。
崇祯皇帝认为大明的百姓有人权,各地的官老爷们自然也会认为大明的百姓有人权,就算是想欺压一下百姓也不敢太过于明目张胆的来。
然而没有大明户籍的那些人有没有人权?
毫无疑问,崇祯皇帝认为他们没有,各地的官老爷们也不认为他们有人权。
比如蛮子女被某些猎奇的人带回家之后,往往会因为某些声音过大而被主妇打死。
叫那么大声干什么?怕四邻们听不见么?简直有伤风化!
然后这些男人们也丝毫不以为意,转身可能就会想办法再买一个回来,而且用不着担心家里的主妇吃醋生气。
事实上就是这样儿,没有人会和阿猫阿狗一类的宠物生气,看着不顺眼直接打死就好,官府也不会管这些狗屁倒灶的事儿。
神圣罗马帝国的女人,不太一样,或者说,因为《明罗通商友好条约》的存在,从神圣罗马帝国来的那些女人,是拥有几分人权的。
再加上皇三子朱慈熠的正妃就是神圣罗马帝国的长公主——大明百姓们对于什么巴伐利亚女大公没有什么概念,自然而然的就认为其是神圣罗马帝国的长公主。
民间普遍的看法是,崇祯皇帝既然能替皇三子指婚神圣罗马帝国的长公主,那就说明神圣罗马帝国的人好歹是有人样儿的。
有人样儿,而且跟大明有亲戚关系,神圣罗马帝国的平民在大明自然会被高看一眼,不会将之与其他蛮子等同。
百姓们的心思纯朴一些,起码不像地方官府和朝堂上的那些大佬们一样,整个人的心从里到外都黑个透亮。
朝堂上的大佬们,尤其是到了侍郎之上的位置,基本上都能看得出来崇祯皇帝让皇三子娶神圣罗马帝国长公主为正妃的目的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