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文官相当好做,如果足够牛逼还可以威胁太后什么的,譬如范仲淹韩琦都干过这类事。韩琦的脑壳尤其铁,干的最多。
如果足够穷,贪污也不是什么罪。譬如名臣藤子京就闹了个很大的经济问题。
他任庆州知州兼环庆路安抚使时候,有御史弹劾他利用职务之便,公款吃喝十六万贯。对此藤子京没否认,且中央派人来查账前,老藤把花费名册烧了。这是因为他不想闹成大丑闻,牵连出另外一群参与吃喝的贵人。
藤子京时期的十六万贯,算购买力等于后世的两亿不到吧。一个战区边境省委常委级建制的机构、公款消费了个一两亿它当然是个问题,在大宋却到不了什么地方。最主要是因为他装逼把账目烧了、对抗调查。
所以大宋怎么处理他的呢?贬官为“凤翔府知府”,降了半级。
大宋文官免死又牛逼就体现在这些地方。
但唯有一条高压线是:不能有冤假错案。否则不是贬官那么简单,那会变成和狄青一样的刺青脸。
这些总结起来就是大宋的政治特点。
任何事物有利就一定有弊。
大宋司法上的严谨和郑重,有点类似于后世那套“宁可错放一千也不错判一个”逻辑。这个逻辑很好。但它也实际成为了官员节制地痞混混的枷锁。
所以自由的大宋地痞强盗土匪也是历史上最多,基本只有后世的美利坚可以一拼。其原因之一就在于诉棍政治,让法官不敢轻易纠察问题人物。
这也是美利坚到处是吸毒黑鬼拿着枪突突突的缘故。既然法制了,既然自由了,黑鬼口袋里藏着枪自由的站在街上,明知道他是抢劫犯兼毒贩,拿他咋整呢?调查他或者限制他、需要十几个司法手续审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黑人官僚参与的政治层面博弈。反过来,黑鬼掏出枪来把路人干掉只需一个念头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