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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科举糊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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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起于隋朝,完善于唐,但唐朝中前期对科举的重视是不足的,远不及后世的宋明。归根究底,还是未真正体会到科举存在的意义。

在裴旻看来,现在的科举制有三大弊端:

其一:科举实名制。实名制直接导致了上位者能够随意超控考试,存在严重的舞弊情况。

其二、负责主持科举的人官职太低,权力太大,不能服众。负责春闱考试的官员是从吏部的考功员外郎里选出一名知贡举,全权负责科举。而考功员外郎的官职在从六品上,放在外地从六品官不算小,可在京师,在王孙贵族遍地走,三品大员满天飞的长安,一个从六品的小官,怎么可能抵得住外界的压力。莫说是太平公主这样的庞然大物,随便一个宰辅尚书都能将贺知章压的死死的。但就这么小小的芝麻绿豆官却有权任命一甲进士及第、二甲进士出生、三甲同进士出身,状元榜眼探花由他一言而决。职位小,权力大,这么可能不给欺负。

第三、风气使然,唐朝对于科举舞弊处罚的并不严苛,不像宋元明清一般,遇到夹带行贿的予以严惩。裴旻记得宋元明清时,考生科场作弊,统统取消资格;已考中的则取消名额,执送刑部审问甚至禁锢终身。考官没有尽责导致考生冒籍、冒名成功,轻者降级调用,重者革职查办,直至流放、问斩。

而在唐朝甚至有行卷的传统,将自己写的诗句投给达官贵族,得到赏识,与知贡举关说,大名鼎鼎的诗佛王维便是如此考上状元的。至于考场夹带什么的,抓住了也仅是逐出考场,限制三五年不得再考,几乎没有发生过流血事件。唐时科举,一年一次,即便限制三五年也无伤大雅。

这三大弊端,导致科举选取的人才参差不齐,固然有张九龄、魏知古、宋璟、王晙这类的相才,也有无数走后门舞弊高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