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格奥尔基有决定权,格奥尔基也不敢答应兰芳政府的条件。
这种条件下的《互不侵犯条约》就和卖国条约差不多,如果格奥尔基敢签署的话,就算是为苏维埃争取到了和平,现在不会引起斯大林的追责,但等时间一长,那就等着秋后算账吧。
甚至如果斯大林同意了这些条件,斯大林都要被永远钉在俄罗斯的耻辱柱上。
所以返回苏维埃驻兰芳大使馆之后,格奥尔基马上致电莫斯科,请莫斯科决定是不是同意兰芳的条件。
这已经不是还能不能谈判的问题,兰芳人把事已经做绝,北疆区的军演已经开始,兰芳人肯定没有收手的意思,如果不接受的话,那很好,兰芳北疆区的军队已经做好战斗准备,不需要任何动员,战争马上就会爆发。
同时格奥尔基还必须考虑到,兰芳人现在已经知道了尼古拉二世一家的遭遇,如果兰芳人把具体细节捅给英国人,那么英国人的反应将会更加难以预料。
给莫斯科发过电报之后,格奥尔基和列夫做了个简单的沟通。
“对于兰芳的条件——你怎么看?”格奥尔基征求列夫的意见。
列夫吭哧了半天也没敢回答。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如果接受兰芳人的条件,那列夫就等于是出卖苏维埃的利益,列夫就等着被追究责任吧。但如果不接受,那后果好像更麻烦,兰芳人摆出一副“不管你接受还是不接受这,都是事实”的架势,作为外交人员,列夫有责任为苏维埃解决困难,一不小心,列夫就会成为那个“背锅侠”。
但面对格奥尔基咄咄逼人的眼神,列夫知道必须给出一个答案:“我们不能接受兰芳人的条件,谈判嘛——关键是‘谈’,所以我想,我们应该尽可能拉长谈判的过程——”
列夫给出的建议是尽可能拖延时间,最好能拖个十年八年,或许到那时苏维埃在面对兰芳的时候已经有了自保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