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逸是一个三十左右的汉子,因左颊处长了一块大指目粗细的红砂胎记,故而陇西人都称他为“红鼹鼠”,鼹鼠一词略带贬义,这也说明此人在陇西边境上并不是那么受欢迎。
马逸有三好:杀人、喝酒、搞女人。杀人者不用多说,在陇西生活的异族部落,十有八九都受过马逸的欺凌;马逸好酒如命,为了美酒曾拿出千金去购买,他的家财大多败在了这上面。说起女人,就不得不说起马逸的感情历史。马逸三十好几的人了,到现在还无妻儿,这在秦时是非常罕见的行为。也并非说马逸娶不到的妻子,而是他属于“天生克妻相”的人。他前后订了三次亲,但没一次将女人取到手。第一任未婚妻在即将成亲的前一天突然摔了一跤,就此摔折了腿,那时候年轻气盛的马逸哪会取一个残疾之妻,当场退还了婚书!第二任在成婚前给马逸带了绿帽,马逸一气之下杀了奸夫**妇,为此还蹲过大牢吃过官司。第三任是马逸爱极了的一个女人,然而这个女人红颜薄命,一场大病收了卿卿性命。
自此以后马逸再也没订过亲,也没人敢向他说媒,于是爱上了美酒妓女,至今孑然一身。
秦将王离带着长城兵团渡黄河的时侯,曾抽调过陇西、北地部队。本来马逸也应该随同出征的,不过那时候,月氏兴兵来犯,马逸要应付月氏,所以并未南下。现在想来,那月氏相反还救了马逸的性命,如果跟随了王离,那么项羽在巨鹿又会多收一颗秦将的头颅。
陇西很穷,这里不产粮食。再加上秦人和羌人互相杂居,治安非常的乱。赢子婴战项羽的时候,曾从陇西抽调了二千士卒,如今武威、天水、酒泉之地的驻兵加起来不过三千来人。因为缺粮食,所以马逸经常向各部族“借”,有借无还的那种借。也幸好是冬季,西北的月氏没有异动,不然的话,就凭借这三千多人是无论如何也守不住整个陇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