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呀!”
直到江与然和沈谦来到楼顶,看见眼前布置精美的餐桌,两个正在烤鱼肉的守卫兵,他才反应过来自己是怎么鬼使神差答应沈谦来吃这个饭的。
夜幕降临,深邃的穹苍铺满璀璨星点,楼顶有个弧形的玻璃棚,月光倾泄,映着餐桌上摇曳的烛火,点点烛火间,众星拱月般,摆放着一只长脖子白瓷花瓶。
而花瓶内,正插着一枝无比妖艳灼红如火的玫瑰!
守卫看见沈谦上来了,把烤好的鱼放进餐盘里,还贴心的在高脚杯里倒上红酒,说了声:“沈先生,你们慢用。”
便识趣的退了下去。
江与然有些难以置信,喜欢红玫瑰其实是假的,拒绝才是真的。
可这个男人像是不懂弦外之音似的,还大费周章摆了这一道。
我是该夺门跑路,还是坐下来享受完许久没吃到的肉?
“喜欢吗?”
沈谦偏过脸来问他,语气充满期待。
终归烤鱼的香味征服了所有理智,他扶着沈谦在餐桌旁边坐下,“嗯,喜欢,鱼肉好香。”
“喜欢就好。”
沈谦二指并拢,往桌子上挪去,成功摸到中间的花瓶底部,指尖缓慢往上,抽出妖艳如火的红玫瑰,递给江与然:“喏,还有你喜欢的红玫瑰。”
半点不给人喘息的时间,紧跟着补充:
“我喜欢你,做我的男朋友。”
他是肯定句:做我的男朋友。
不是以往收到那些无论来自男人或女人嘴里的疑问句:你可以做我的男朋友吗?
这莫名就透着股飞扬跋扈欺弱强霸的气焰,那意思摆明就是:我喜欢你,你必须做我男朋友。
江与然鱼还没吃到嘴里,人就已经被哽住了。
烛火星茫交相辉映,男人惨白的手还停留在光影中,俊脸上绑住的暗红领带被烛光映染,反射着浅微红光,衬得那张俊脸更加绝美妖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