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偿这个词听起来就让人浮想翩翩。
薄朔寒却神色不动,甚至连眼皮都没有撩一下。
“说人话。”
程尽猛地挺直小腰板,小脸板得正正经经的。
“我让厨师给你做了红烧肉。”
吃肉也叫做肉偿,完全挑不出一丝毛病。
任是薄朔寒早有预料,也不由一噎,感觉自己简直拿小狐狸没办法。
程尽见薄朔寒不说话,知道这是成功渡劫,不由在心里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个赞。
他将餐盒打开,一一摆到桌子上,还殷勤地把筷子递到薄朔寒手里。
“厨师说你不怎么爱吃肉,所以我还特意让准备了两个素菜,你看我做得棒不棒?”
说完,他挺起胸膛,一副快来夸奖我的模样。
薄朔寒一巴掌糊到小狐狸脸上,让他闪边去。
“拿我家的厨子来邀功,你做得可真棒。”
一听就知道是反话。
程尽揉了揉鼻尖,特别理直气壮地道:“那怎么啦,饭可是我送来的。”
他还是打计程车过来的,花了好几十,他有说过什么吗?
结果大佬爸爸竟然说他没有功劳,真是丧心病狂的厉害。
薄朔寒充耳不闻,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慢条斯理地开始吃饭。
呵,男人!
程尽气成河豚。
等薄朔寒吃完饭,程尽将餐盒收拾好,就打算离开。
薄朔寒黑着脸将人拽回去,“去哪?”
程尽奇怪地看着他,“回家啊?难道留在这里当吉祥物?”
虽然他是个贫农,但是电视和小说还是看过的。每一个酷炫狂霸拽的霸总,每天都要日理万机,除了女主,没有一个人能让他为工作让步。
这就是人生赢家的成功秘诀!
像他这种成天咸鱼,想着抱大腿的人,永远都不可能成为这样的人。
害,想想还有点小心酸呢。
薄朔寒开始怀疑自己看上的小狐狸是个傻子,或者是金鱼变的,记忆力只有短短的七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