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普斯晋升后所空缺出来的连队长职位,戴弗斯提议将第一大队下辖的五个连队的二十个分队长作为候选人,让士兵们进行推选,结果出来后,让戴弗斯有些吃惊,马托尼斯当选了,究其原因:第一是他护短,所以说士兵爱戴;第二是他作战勇猛,受士兵尊重。
第二大队的士兵是由德拉科斯、塞斯塔、阿德里安克斯他们带来的雇佣兵组成,由于德拉科斯带来的雇佣兵最多,再加上其作战勇猛顽强,所以战斗时三人往往以他为主,因此大队长由德拉科斯担任。塞斯塔和阿德里安克斯分别任第二大队的第一、二连队连队长。
第三大队的士兵由原戴弗斯雇佣军中的六、七重步兵连队(主要是在拜占庭时加入的远征军士兵)、阿门多拉腊原公民,辎重营奴隶转为的城邦自由民、还有少部分德拉科斯他们的雇佣军组成,大队长由希罗尼穆斯担任,他原本在波斯就担任过雇佣军首领,这次也算是“官复原职”。第三大队第一连队长由阿加西亚担任。
接着是第七大队,即轻步兵大队,大队长由埃皮忒尼斯担任并兼任第一连队长、第二连队长为茨皮特,第三连队长阿尔普恩斯,共六百多人。
此外还有骑兵队,队长莱德斯。
戴弗斯还对各级别军官的头盔进行了严格规定:分队长头盔顶冠必须缀有白色帽缨,连队长头盔顶冠帽缨则为红色,而大队长头盔顶冠帽缨必须为紫色,军团长头盔顶冠帽缨为红白紫相间。同时还规定队官顶冠帽缨必须是从前至后的排列,便于统一和作战。当然,戴弗斯只是作出规定,国库并没钱去帮队官们统一改装,只能靠他们自己。
但是规定一出来,队官们立刻纷纷掏钱,想办法到赫拉克利亚或者图里伊武器铺(此刻的阿门多拉腊百废待兴,哪有什么商铺)修改,因为这是军人的荣誉。在前世戴弗斯看电影电视,一直以为古代西方的将领头盔上缀着高高的帽缨只是为了华丽好看,显示他们身份的不同,其实华而不实。经历半年多的征战生涯,戴弗斯深刻意识到这种装扮很有必要:在双方激烈的会战中,时间长了,阵形容易混乱,士兵们一旦脱离队伍,失去组织,他们可以在人头攒动的密林中,除了寻找军旗,还可以通过高耸华丽的帽缨找到队官,并自动向军官们靠拢,而重整队形,恢复战斗力。并且传令官也可以轻易的找到队官将领的所在,及时传达上级的新命令。这就像前世后来的军衔制度一样,只是在冷兵器时代如果把将领的级别标志镶在肩上,在尘土飞扬、杀声震天的战场就算是眼睛再厉害的士兵也无法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