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德领命在身,带着二十个士兵出了镇守府,直奔城门而去。
夜晚凉风吹在面上,吹乱了一丝不苟的飘逸中分短发。
他扶了扶鼻子上金丝眼镜,不知为何,心里就是有些不舒服。
他其实很看不起谭方。
这个小子,在他看来,若非父亲念着昔日同袍情义,一直颇为照拂,恐怕这时候,早就不知道烂在哪处泥坑里,哪里还能有如今的风光?
是的。
在他眼里,谭方就是风光。
能够在镇守府议事大厅侃侃而谈,指点江山,并且得到父亲张子阳的赞许和认可,是多大的荣耀?
这可是自己想做都做不到的。
是从什么开始,渐渐变成了这般模样来着?
要知道,还在很早的时候,自己也是深得父亲大人万分期待的。
并指望着,有那么一日能干出天大的成绩来。
这从名字都能看得出来。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三年前,甚至还送他去日本学习,学一学别人家先进的军事技术。
他觉得,自己每一步都走在时代的脉膊之上。
回国之后,再看这些旧官僚,旧地主,就有些看不上眼了。
无他。
眼皮子太浅了。
本事也太差。
……
而谭方,又是一个什么人?
事实上,张明德这些日子早就打听过了。
那家伙在巡捕房公干的时候,别看年纪不大,却早就混成了个老油子,一手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倒是挺不错的。
他每天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与一些三教九流的泥腿子们,成天扯瞎篇。
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以扯上许久,至于身为一个巡捕的本职工作,捕贼缉盗。
根本就没他么事情。
而且,在张明德看来,谭方此人有一个致命的弱点。
那就是胆小。